研究目的:评价人源神经干细胞治疗早发型帕金森病伴运动并发症的安全性和初步有效性
帕金森病(arkinson氏病,PD)是伴有运动障碍的神经退行性疾病,65岁以上中国人的 PD患病率为 1.7%。在神经退行性疾病中,帕金森病是患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增长最快。近期,外国一公司宣布,预计在2019年底,帕金森的干细胞疗法研发项目领先将进入临床阶段,力求改善全球有700万患者的帕金森症状。
帕金森已被证实其与黑质内核团多巴胺能神经元缺失有关,低水平的多巴胺会导致运动障碍。近期有文献报道,导致帕金森的因素可能有肠道感染、线粒体功能紊乱等。帕金森目前还没有治愈方法,使用药物可改善症状,但不能阻止DA神经元的继续破坏。
干细胞疗法可以修复受损的DA神经元,重建大脑神经回路,恢复多巴胺分泌水平。上世纪80年代末,科学家首次开展胎儿的脑组织替代丢失的DA神经元的临床试验,取得了良好的临床结果和多巴胺的生理释放,干细胞疗法逐渐被科研人员认可。
干细胞疗法是一种从病因层面改善帕金森的新方法,已在诸多基础研究和动物研究中得到广泛证实。随着多种实验模型的成功建立与临床转化应用的快速推进,帕金森的干细胞疗法受到了相当多的关注,干细胞疗法已开展到临床试验阶段并取得了可喜成果。
2019年7月20日,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一项《人源神经干细胞治疗早发型帕金森病伴运动并发症的安全性与初步有效性评价》的临床试验获得卫健委批准,采用鼻滴注的方法,在人体中展开干预性研究。
研究实施负责(组长)单位:上海市同济医院
研究实施负责(组长)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389 号
研究类型:干预性研究
研究所处阶段:探索性研究/预试验
研究疾病:帕金森病
研究目的:评价人源神经干细胞治疗早发型帕金森病伴运动并发症的安全性和初步有效性
研究设计:随机平行对照
纳入标准:
1) 年龄30~65周岁(含临界值),性别不限。
2) 临床诊断符合《中国帕金森病的诊断标准》(2016版)中的临床确诊的帕金森病患者。
3) 病程≥5年,发病时年龄<50岁(含临界值)。
4) 修订的Hoehn-Yahr分级为2-4级。
5) UPDRS评分在60~89分。
6) 出现运动并发症,运动并发症表现为以下至少一项临床特征:① 症状波动:a 剂末现象:每次用药的有效作用时间缩短,症状随血药浓度波动而发生波动;b 开-关现象:症状在突然缓解与加重之间波动。② 异动症:表现为不自主的舞蹈样动作,可累及头面部、四肢、躯干;或者出现足/小腿痛性肌痉挛。
7) 入组前已稳定使用等效多巴胺剂量≥300mg/日达一个月;
8) 入组前实验室检查需满足以下要求:ALT、AST≤2倍值正常值上限、SCr≤1.5倍值正常值上限;
9) 女性患者必须满足:① 绝经(定义为至少1 年内无月经);② 已行手术绝育;③ 具有生育能力,但必须满足:
入组前 7 天内进行的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
同意整个试验期间使用适当的避孕措施(包括至少1种屏障避孕方法)
不得哺乳;
10)男性患者必须同意使用适当的避孕措施(包括至少1 种屏障避孕方法);
11)患者本人和/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参加本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已知或怀疑对试验用制剂成份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或过敏体质者;
2) 药物(如:灭吐灵,氟桂嗪)、代谢性疾病(Wilson病),脑炎和中枢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如青年Huntington病,进行性核上性麻痹,多系统萎缩)或基底节疾病(如Fahr病或综合征等)导致的帕金森综合征和帕金森叠加征(2年之内经CT或MRI确认基底节区域有明确病损者且非属于原发性帕金森病);
3) 已行手术治疗帕金森病或计划试验期间行手术治疗帕金森病者;
4) 既往接受过脑深部电刺激或胚胎组织移植治疗者;
5) 患有双侧鼻腔疾病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纳入者;
6) 有以下心脑血管情况:①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包括严重性大于纽约心脏病协会II-IV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性心绞痛(休息时出现心绞痛症状)、新发心绞痛(入组前3个月)或心肌梗塞;②需要接受抗心律失常药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QTc>470ms;无法良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③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血栓性或栓塞性静脉或动脉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动脉血栓形成、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
7) 经研究者判断精神异常不适合纳入者;
8)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9) HIV、梅毒、丙肝病毒、乙肝病毒感染者,或需要使用抗生素进行全身治疗的严重感染者;
10)目前正在接受CNS疾病的积极治疗(例如:镇静剂、安眠药、抗抑郁药、抗焦虑药),除非用药剂量在入组前已保持稳定至少28天,并且可能在研究期间维持稳定;
11)有癫痫病史者;
12)合并有肿瘤或有肿瘤病史者;
13)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肝、肾疾病者;
14)既往5年内有过酒精或药物滥用史者;
15)既往使用过干细胞治疗或参加过干细胞临床研究者;
16)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不稳定的或可能危害患者的安全性和研究依从性的疾病;
17)入组前3个月内或试验期间接受过其它临床研究的治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