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新科技,緣結全世界
自一九九三年成立「慈濟基金會骨髓捐贈資料中心」之後,本中心即致力於人類免疫基因組織類型(HLA)檢驗技術的研發,並與世界同步,引進造血幹細胞移植科技。為因應科技之改良與進步,本中心於二○○二年元月開始收集臍帶血,並於二○○二年四月三十日,正式改制為「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下轄免疫基因實驗室、臍帶血庫、臨床醫學暨研究組、捐贈活動暨關懷組、資料庫暨行政組等五個部門,以正式的非營利組織形式,推動造血幹細胞及臍帶血捐贈。及至十月份,衛生署通過將非親屬周邊血移植列為常規治療後,本中心亦積極引進相關技術,並於二○○三年八月,完成首例非親屬周邊血造血幹細胞移植。
此後,骨髓幹細胞捐贈、周邊血幹細胞捐贈及臍帶血捐贈,便成了「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守護生命的三大磐石。在二○○五年十一月,與國際線上配對組織「全球骨髓及臍帶血捐贈資料庫」,共同慶祝全球骨捐資料突破一千萬筆時,台灣的慈濟資料庫,也已匯集了廿八萬筆的愛心資料,相當於全球每百位潛在捐髓者中,就有二點八位是來自台灣。
二○○五年,「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完成了第一千例幹細胞捐贈,二○○七年十一月則完成第一千例海外幹細胞捐贈。二0一八年五月完成五千例造血幹細胞捐贈。俾使血液疾病病人得以造血幹細胞治療他們的疾病,在不良氣候或交通停滯、捐贈者緊急狀況無法捐贈的之下,亦能完成使命,達成眾望所歸的任務,在國內外可謂有口皆碑。如此工作量端賴中心精簡人力結合全國社區關懷小組志工合作無間、緊密連結的關係,方能使命必達。
要成就每一例造血幹細胞的捐贈並不容易,在大量志工發心投入召募、陪伴捐贈過程之中,若將所有投入的志工人力平均於每一例捐贈個案中,每一個捐贈個案背後,超乎想像的有超過500人次的志工在投入,這個「大愛付出」的比例讓臺灣為愛心之島實至名歸,也是緣於社區化的在地關懷小組志工平日訓練有素的傳承與陪伴、接案與執行,能夠高品質高效能的達成服務標準。
除了志工讓生命更有溫度,骨髓幹細胞中心擁有的免疫基因(HLA)實驗室,為全國檢驗HLA經驗最豐富的實驗室,以高規格的國際標準,每月檢驗超過1000人次的HLA,可以檢驗高解析度的項目有HLA-A, -B, -C, -DRB1, -DQB1,精準的檢驗能力讓骨髓移植病患能夠更正確的找到適合的捐贈者,提升移植成功率。實驗室亦能隨時應需求集中人力,1天內完成緊急個案的高解析配型檢驗,其效能及應變能力之高,全球驚呼。
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是臺灣唯一的骨髓資料庫,2005年11月,與國際線上配對組織「全球骨髓及臍帶血捐贈資料庫」。截至2019年六月,已建置超過43萬筆骨髓資料庫、儲存超過12,000人的臍帶血、完成超過5,000多例造血幹細胞捐贈,提供國內33家、國外1,009家醫院尋求病患配對,每年提供350例以上的造血幹細胞,目前含臺灣共有31個國家地區受惠於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協助完成的造血幹細胞捐贈。
這四十三萬筆血液資料和臍帶血,是臺灣寶貴的生命能量,也是臺灣殊勝的愛心存底。身為這愛心寶庫的守門人,我等「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工作人員將力求科技職能之日新又新,必定讓每一位捐贈者之愛心,發揮最大良能。同時我們亦期待國人同胞,能持續支持捐髓救人的善行義舉,讓台灣的愛心生生不息,廣被全球。
海外轉介(無骨髓庫國家)骨髓配對個案說明表
●目的
協助海外各分會同仁在進行關懷工作時,若患家需要進行非親屬骨髓配對的協助,讓各分會同仁了解該取得哪些必需資料以便有效率的讓本中心同仁協助處理,減少不必要的電子郵件及電話傳真的數次往返。
●進行配對處理所需資料及作業程序
1.請患家協助提供患者的HLA(Human Leukocyte Antigen)的配型(typing),至少需要HLA-A、B及DRB1三個位點。解析度不拘。
2.病患主治醫師連絡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信箱,以便本中心同仁直接與主治醫師連絡提供醫師必要的協助。
3.本中心同仁會在收到轉介資料後,依據「本中心非正式配對處理原則」於一個工作天內回覆病患非正式配對結果給主治醫師及該分會同仁。
一、慈濟臍帶血庫的收案條件
1.協助孕婦之接生醫院、接生醫師願意協助收集臍帶血。
婚姻狀況:正常婚姻情形(如法定婚姻)非近親結婚。
健康狀況:孕產階段與胎兒健康。
2.孕婦年齡若≧34足歲,需檢具羊水檢查報告。小於34歲的捐者,如經醫師建議需進一步做羊水報告者,也請附上羊水檢查報告!
3.無血液傳染性疾病,如:B型肝炎、C型肝炎帶原者。
4.自登記捐贈臍帶血日期前一年內無輸血、手術、刺青、身上穿洞…情形者。
5.孕婦無重大疾病史,如:癌症、癲癇、危及日常生活作息之遺傳性疾病…。
6.無死胎、死產情形。
7.流產:無因胚胎萎縮、形成不良施行人工括除或自然流產次數超過2次及懷孕週數超過12週(含12週)以上而流產、死胎者(墮胎除外)。
8.曾有手術或相關內分泌、婦科疾病時請提供證明文件,如:診斷書、病理報告…等,以降低受移植病患之風險。
9.胎兒三等親之間無血液疾病(如:地中海型貧血…)、遺傳性自體免疫性相關疾病(如:紅斑性狼瘡、僵直性脊椎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自體免疫性疾病)。
10.自登記捐贈臍帶血日期前一年內無出國前往(瘧疾)疫區。
11.自登記捐贈臍帶血日期前一個月內無出國至非(瘧疾)疫區。
12.夫妻雙方:
A.無性聯遺傳相關性疾病(如:蠶豆症…)。
B.無罹患免疫不全疾病、性病(如:HIV、梅毒)。
C.直系親屬中無養子、養女等情形。
13.懷孕期間:
A.此胎非代理孕母情形。
B.此胎非人工受孕情形。
C.此胎非多胞胎情形。
D.無抽煙、酗酒、嚼檳榔、藥物濫用、吸食或使用毒品情形。
E.無危及產婦妊娠安危之臨床病徵。
F.無感染、發燒至38℃等情形。
G.懷孕期間若有服用藥物,請提供完整藥單。
H.無妊娠合併症,如:前置胎盤、妊娠毒血症、妊娠高血壓、妊娠糖尿病…等。
14.待產期間:
A.妊娠生產週數需滿36週。
B.破水距生產時間不可超過24小時,以減低臍帶血受感染率。
C.無妊娠合併症,如:妊娠毒血症、妊娠高血壓、妊娠糖尿病…等。
D.無感染、發燒至38℃等情形。
E.胎兒無呼吸窘迫或羊水中無胎糞。
F.胎盤需完整無破碎、無發炎...等情形。
G.臍帶長需大於10公分。
二、準備文件
1.孕婦健康手冊,包括:孕婦過去孕產史、健康履歷表…等。
2.初次產檢紀錄:檢驗科「血液」檢驗報告主要項目─請檢附正式檢驗報告。
3.初次產檢紀錄:檢驗科「血清免疫」檢驗報告項目─請檢附正式檢驗報告。
4.例行產檢複查紀錄:核醫科放射免疫分析檢驗報告主要項目─請檢附正式檢驗報告。
5.若孕婦年齡≧34足歲,需檢附完整的羊水檢查報告(需包含染色體圖及分析表)。注意:小於34歲的捐者,如經醫師建議需進一步做羊水報告者,必須附上羊水檢查報告!
6.懷孕期間如有服用藥物者,請檢附藥單。
7.與其他相關檢附報告,如:與婦科和內分泌相關手術之病理報告...等,以降低受移植病患之風險。
三、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