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实施负责(组长)单位:上海市东方医院
研究实施负责(组长)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
研究疾病:克罗恩病
研究目的:
评价经静脉+经肠镜病变组织局部黏膜下注射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治疗在中重度克罗恩病中诱导临床缓解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CD患者提供一种新型微创干细胞治疗方案,减少克罗恩病患者对于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及手术的需求,减少并发症和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
药物成份或治疗方案详述:
间充质干细胞的制备:基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智能诊疗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细胞实验室的IMUACT (Immuno-Modulatory Umbilical cord tissue-derived Allogeneic Cell Therapy)技术平台,提取并纯化多根脐带组织来源的间充质干细胞,使用无血清培养技术结合智能化细胞工厂培养系统进行大量扩增培养。培养至5代的细胞,在临床应用前,经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质量鉴定达到以下要求:①无肉眼结块;②形态特征:间充质干细胞呈梭形;③细胞存活率≥95%;④无致病微生物(细菌、真菌、支原体、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巨细胞病毒和疱疹病毒);⑤内毒素≤0.5EU/mL;⑥表征纯度和均一性,具有CD73、CD90和CD105阳性(≥95%),CD45、CD34和HLA-DR阴性(≤2%)的特征和纯度模式;⑦细胞在免疫缺陷小鼠上不成瘤;⑧有分化成骨、成脂、成软骨的生物学效应。
纳入标准:
1) 随机化时,年龄在18-75岁(含边界值)间的受试者,男女不限,
2) 随机化时,记录表明诊断回肠、结肠或回结肠克罗恩病至少已达3个月的受试者。
3) 目前患有克罗恩病且克罗恩病活动指数(CDAI)评分≥220分且≤450分。
4) 筛选期活动性疾病内镜确证检查证实受试者存在活动性炎症和溃疡证据。
5) 受试者必须不存在活动性、潜伏性或未得到充分治疗的结核分枝杆菌感染。
6) 所有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及所有男性必须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及整个研究期间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的1个月位置愿意使用至少一种高效的方法避孕。
7) 愿意并能够已从计划访视和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的受试者。
8) 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表明受试者已被告知了研究的所有相关部分。
9) 因任何原因接受非禁用联合治疗的受试者必须维持稳定的治疗方案,定义为干细胞首次注射前7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时间为准)未给予干细胞治疗或未变更剂量。
排除标准:
1) 临床表现为未定型结肠炎或提示溃疡性结肠炎受试者。
2) 进行造口、胃或回肠肛门储袋术、直肠结肠切除术或全结肠切除术以及患有症状性狭窄、肠穿孔史、疑似脓肿,及活动性引流瘘管的CD受试者。
3) 过去6个月内接受过肠切除术或在研究期间可能需要进行手术的受试者。
4) 有证据显示致病性肠道感染的受试者。内镜筛查30天内患有艰难梭菌或其他肠道感染的受试者,或艰难梭菌毒素测定或其他病原体筛查阳性的受试者。
5) 筛选访视时存在造血功能障碍证据的受试者:
- 血红蛋白水平<9.0 g/dL或红细胞压积<30%。
- 白细胞绝对计数<3.0×109(<3000/mm3)或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2×109/L(<1200/mm3)。
-存在血小板减少症,定义为血小板计数<100×109/L(<100,000/mm3)。
6) 筛选访视时总胆红素、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超过正常上限2倍的受试者。将排除肝硬化患者。
7) eGFR≤6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计算)的受试者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
8) 目前患有或基线前1个月内存在临床重大感染,或既往发生过一次以上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史(发生一次)以及其他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因参与研究而出现加重的感染史,或筛选2周内需要抗菌治疗的任何感染的受试者。
9) 目前可能接受任何活病毒疫苗接种或基线前8周内接受过任何活病毒疫苗接种的受试者。
10) 一级亲属患有遗传性免疫缺陷的受试者。
11) 存在任何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史(例如:EBV相关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淋巴瘤、白血病、骨髓增生性疾病、多发性骨髓瘤,或提示存在现症淋巴系统疾病的体征和症状等病史。
12) 既往接受过任何淋巴细胞耗竭剂/疗法治疗的受试者。既往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或其他选择性B淋巴细胞耗竭剂治疗,但在基线前至少1年内未接受此类治疗的受试者,则符合研究资格。
13)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或计划入组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14) 既往存在酒精或药物滥用史且基线前戒断时间不足6个月。
15) 筛选期12导联心电图证实存在如果入组本研究将可能影响其安全性或影响研究结果判读的临床相关异常的受试者。
16) 基线前2个月内献血超过500 mL的受试者。
17) 筛选访视4周内经历重大创伤或进行大手术的受试者。
18) 筛选期或基线期体温≥38℃的受试者。
19) 患有恶性肿瘤或有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
20) 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或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的受试者。
21) 研究者认为不合作或不能依从研究流程的受试者。
22) 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会导致受试者不适于入选研究的情况。
23) 既往存在或目前存在着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神经、精神、肾、肝、免疫、消化道、泌尿生殖系统、神经系统、肌肉骨骼、皮肤、感觉、内分泌(包括未控制的糖尿病或甲状腺疾病)或未控制血液学异常证据的受试者。“有意义”定义为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会对受试者的安全性造成风险或研究期间疾病/病症加重时会影响有效性或安全性分析。
研究实施时间:从2020-11-13至2023-09-30
征募观察对象时间:从2020-11-13至202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