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实施负责(组长)单位: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研究实施负责(组长)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
研究疾病:移植后糖尿病
研究目的:
移植后糖尿病(PTDM)由于患者长期服用激素及免疫抑制剂,导致胰岛功能受到严重影响所引发的糖尿病。目前的临床证据显示胰岛移植可以有效治疗1型糖尿病(T1DM)、伴有胰岛功能衰竭的2型糖尿病、器官移植后糖尿病等。胰岛移植手术操作简便、安全性较高,可明显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逐渐成为临床治疗严重糖尿病的理想方案。然而,胰岛移植后移植物短期存活和血管化问题,限制了胰岛移植的临床应用。间充质干细胞(MSCs)是一类具有多种潜能的干细胞。将MSCs与胰岛细胞联合移植,通过促进胰岛移植物血管再生、调节炎性因子等方式显著提高胰岛移植后功能及存活率。本研究旨在探索胰岛联合MSCs移植治疗移植后糖尿病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研究负责人:王树森,副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6年博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2007-2013年就职于美国UIC、西北大学移植中心,负责胰岛移植、干细胞移植临床相关工作。2015年6月领导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细胞移植团队成功实施了世界首例小儿肝移植后胰岛移植,迄今已经完成近60例临床胰岛移植,并牵头制定了“中国临床胰岛移植技术规范”。2018年建立我国首家“人胰岛资源共享中心”,促进了我国临床胰岛移植工作的开展,并且对于我国糖尿病胰岛研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纳入标准:
1. 男性、女性糖尿病患者,年龄在18-65岁之间;
2. 精神稳定,能够遵守协议程序,能合作观察不良事件和疗效并能配合长期随访;
3. 有独立填写书面知情同意书的能力;
4. 患者接受肝、肾等实体器官移植后至少3个月,移植后患者需规律服用免疫抑制药物,服用糖皮质激素量应不超过10mg/天;
5. 患者接受器官移植后,肝、肾、心功能稳定,连续3个月未发生排斥反应以及严重感染;
6. 使用胰岛素,血糖水平难以严格控制;
7. 12个月内至少发生过一次严重的低血糖;
8. 能够参与强化血糖管理,自我监控血糖值不低于每天三次。
排除标准:
1. 身体质量指数(BMI)>30kg/m2;
2. 既往器官移植失败者(除外胰腺-肾联合移植因血栓形成或外科吻合技术失败);
3. 未经治疗的增生性视网膜病变;
4. 糖化血红蛋白(HbA1c)>10%;
5. 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6. PRA>50%,或PRA<50%但淋巴毒实验阳性,供者特异性抗体阳性;
7. 肾小球滤过率(GFR)<80ml/min/1.73m2,或绝对素食者GFR<70ml/min/ 1.73m2;
8. 大量蛋白尿肾功能下降者(尿蛋白肌酐比>0.3);
9女性患者:妊娠试验阳性、哺乳期或或研究期间和终止后4个月内不愿意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10. 男性患者:在4个月内准备怀孕或不愿意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11. 存在活动性感染或有活动性感染病史的患者,其中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HIV、结核病。患者即使在没有明确存在活性感染的临床证据,实验室证据证明存在活动性感染的患者也将被排除在外;
12. EBV抗体阴性者;
13. 患者曾有侵袭性曲霉菌、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感染病史;
14. 肿瘤病史(除外完全切除的鳞状细胞癌及皮肤基底细胞癌);
15. 酗酒或药物滥用;
16. V因子缺陷;
17. 实验室检查血红蛋白低于正常参考值下限、淋巴细胞减少(1×10^9/L)、中性粒细胞减少(<1.5×10^9/ L)、血小板减少(<100×10^9/L);
18. 存在严重心脏病,符合以下任何一条的患者:近期心肌梗死病史(6个月内),过去一年内心肌功能评估有心肌缺血;左心室射血分数<30%;
19. 肝功能指标持续升高,ALT、AST、碱性磷酸酶或总胆红素值超过正常值1.5倍;
20. 急性或慢性胰腺炎;
21. 消化性溃疡;
22. 严重腹泻、呕吐、胃肠功能紊乱,可能干扰口服药物吸收;
23. 药物治疗后,高脂血症未改善(治疗后或未经治疗的空腹低密度脂蛋白>3.4mmol/L,或者空腹甘油三酯>5.3mmol/L);
24. 登记2个月内注射减毒活疫苗史。
研究实施时间:
从2020-11-01至 2023-10-31
征募观察对象时间:从2020-11-01至2021-04-30